打卡去”落地大散拼 旅游补充协议
应旅游者要求,为使旅游团内旅游者更多了解目的地人文风俗,更好的体验当地 文化,现将旅游合同中【旅游行程】的自由活动时间委托旅行社代为安排,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,就本次旅行社代为安排和推荐的旅游购物和自费娱乐达成一 致,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。
一:委托安排购物场所:
行程日期
委托安排购物场所名称
活动毎画时间
项目简介
D4
美丽商城
约120分钟
珠宝、黄龙玉、水晶等
D4
健康生活馆
约90分钟
海产、虾米干货、竹炭
二:、收客标准
1:正常年龄:18-64岁。
2:64岁以上老人不接待。
3:12岁以下儿童(含机票、半餐、车;)在成人价格基础上-400元/人。备注:身高超0.9米如产生门票或早餐需自理
12-18岁儿童按成人操作,在成人报价基础上+400元/人; 4:中途离团需导游签署自动离团协议,后续所有费用不退。
5:同车费 A: 10人-13人(含)收同车费150元/人;
B: 14人-16人(含)收同车费200/人;
C: 17人起按照独立团另行核算议价;
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(一、二、三)所有内容,并愿意在友好、平等、 自愿的情况下确认:
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、自费特色、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、提醒。我经慎重考虑后,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,自愿按照 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,旅行社并无强迫。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 宜,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、注意保留购物单据、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。如 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对旅行社予以理解。
我同意《合同补充条款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旅行社(盖章):
旅行社(盖章):
旅游者或旅游者代表签字:
签约代表签字及电话:
日期: 日期: